律师解答
1.诉讼时效期间到当天就过期。这是一种制度,要是权利人在法定时间里没行使权利,义务人就有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是谁时起算。期间最后一日截止到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业务时截止。
3.时效届满,权利人胜诉权没了,义务人能拒绝履行义务。但权利人起诉,法院会受理,若义务人不提时效抗辩,法院不主动用。
律师解答
结论: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天算过期,届满后权利人胜诉权消灭,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抗辩,但法院仍会受理权利人起诉,若义务人未提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法律解析:
诉讼时效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制度。其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期间最后一日截止时间一般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则为停止业务活动时间。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义务人可据此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不能起诉,法院依然会受理相关案件。若在诉讼中义务人没有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也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体现了法律既保障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也维护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如果遇到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天算过期。诉讼时效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当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期间最后一日截止时间一般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以停止业务活动时间为准。一旦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义务人可据此抗辩不履行义务。
为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带来的不利影响,权利人应及时关注时效情况,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发送律师函等方式中断时效。若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仍可起诉,若义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当法定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义务人便拥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2)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届满当天即算过期。
(3)期间最后一日截止时间一般为二十四时,若有业务时间,停止业务活动时间为截止点。
(4)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胜诉权消灭,义务人能以此抗辩不履行义务。但权利人起诉法院仍会受理,若义务人未提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
提醒:
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不同案情时效规定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要牢记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做好时间记录,避免错过时效。
(二)留意期间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若有业务时间,在停止业务活动前完成权利主张;无业务时间则在二十四时前主张。
(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等。若诉讼时效已过,起诉时也不用过于担心,若义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仍会正常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