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保证合同约定不明分三种情形担责,保证方式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保证期间不明为债务履行期满起六个月,保证担保范围不明则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保证合同中,不同的约定不明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意味着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担责。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期间内债权人未按相应保证方式采取行动,保证人不再担责。若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要对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债务负责。保证合同的约定十分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权益纠纷。如果您在保证合同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时,保证人才需担责。
2.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期间内,一般保证债权人未起诉或仲裁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3.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对全部债务负责,含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约定不明时需分不同情形担责。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拒绝担责;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该期间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人不再担责;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担责。
1.针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情况,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证方式,避免后续纠纷。
2.对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债权人要及时在六个月内按规定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请求保证人担责。
3.就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而言,合同中应清晰列出担保范围,减少模糊地带,保障各方权益。
律师解答
(一)当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认定为一般保证。若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担责,需先经过对主合同纠纷的审判或仲裁,且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实现债权,否则保证人可拒绝担责。
(二)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六个月。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在此期间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此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免责。
(三)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要对全部债务负责,涵盖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按照法律规定推定为一般保证。在这种保证方式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此期间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
(3)保证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需对全部债务负责,涵盖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提醒:在签订保证合同前,应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