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若符合自愿清算条件,如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况,公司股东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据章程规定进行决议,随后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
(二)当面临强制清算条件,像被吊销执照等,公司要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要求,股东也需关注自身权益,若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在规定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三)在整个清算过程中,要确保清算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律师解答
1.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分为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自愿清算情形包括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强制清算情形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公司出现上述情形,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建议公司提前在章程中明确清算流程和责任,确保自愿清算时有序进行。对于可能面临强制清算的情况,股东可加强沟通协商,尽量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经营管理问题。如确实需清算,要严格按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保障清算合法合规。
律师解答
结论:
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分自愿和强制两种,自愿清算有营业期限届满等三种条件,强制清算有被吊销执照等两种条件,出现情形后需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清算在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解散时可进行。强制清算则在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股东利益受损,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法院解散时启动。公司一旦出现这些解散情形,必须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以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若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法律责任等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分为自愿和强制两种。自愿清算时,若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进行清算。例如一些项目公司按章程规划,完成特定项目后就达到解散条件。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这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运营的决策权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况,也属于自愿清算范畴。
(3)强制清算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就必须进行清算。当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4)公司出现上述解散情形后,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
提醒:
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同清算原因对应的流程和要求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人士,避免清算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
房地产项目公司清算分两种:
自愿清算:当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了,或其他解散情况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解散,可自愿清算。
强制清算:公司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经营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解决,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出现上述情况,要在解散事由出现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