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需满足未经批准或超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对象经常性放贷、贷款利率超36%、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等条件,偶尔少量民间借贷不构成此罪。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一是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且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等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二是贷款利率要超过36%;三是需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会综合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因素判断。而偶尔、少量的民间借贷行为,由于未达到上述条件,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体现了法律对正常民间借贷和非法放贷的区分对待。如果大家对放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律师解答
1.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要未经监管批准或超范围经营,以营利为目的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这里的“常向不特定对象放贷”是2年内向多人(含单位和个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贷款利率要超36%。
3.违反规定非法放贷,扰乱金融秩序且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根据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放贷对象数量等判断。偶尔少量民间借贷不构成此罪。
律师解答
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有严格条件限制。需未经监管批准或超范围经营,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等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且贷款利率超过36%。同时,非法放贷行为要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会综合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放贷对象数量等因素判断。偶尔、少量的民间借贷不构成此罪。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放贷主体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规定,未经批准不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
2.贷款利率设置要在合法范围内,避免超过36%。
3.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放贷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放贷行为。
律师解答
(一)若想避免因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前需确保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进行放贷活动。
(二)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等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三)贷款利率应控制在36%以内。
(四)不要实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非法放贷行为,注意把控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放贷行为,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且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等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贷款利率超过36%也是构成该罪的一个条件。
(3)非法放贷要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需综合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因素判断。
(4)偶尔、少量的民间借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提醒:
个人放贷时要注意是否符合合法的放贷条件,避免因频繁向不特定对象放贷且利率过高而触及法律红线。不同情况的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