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被告是否需提供现金收据证据要依据具体案情、举证责任分配以及自身诉求来判断。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原告主张被告收到现金,原告有责任证明付款事实。当被告对原告主张存在异议,像称未收到现金或金额不符时,为反驳原告,被告可提供现金收据等证据证明实际情况。若被告提出已返还现金等特定主张,其对该主张负有举证责任,现金收据会成为关键证据。由此可见,不同的案件情形和被告诉求,决定了被告是否需要提供现金收据。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确定如何举证或应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被告是否提供现金收据证据,要依据具体案情和举证责任分配而定。
2.通常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原告称被告收到现金,原告要证明付款事实。
3.若被告不认同原告主张,像称没收到或金额不对,可提供现金收据反驳。
4.若被告提出已返还现金等主张,就对该主张有举证责任,现金收据是关键。
律师解答
1.被告是否提供现金收据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与自身诉求判断。通常“谁主张,谁举证”,若原告主张被告收到现金,原告有责任证明付款事实。
2.当被告对原告主张有异议,像称未收到现金或金额不符,为反驳原告,被告可提供现金收据证明实际情况。例如在一些交易纠纷中,被告可拿出收据说明真实收款情况。
3.若被告提出特定主张,如已返还现金,被告需对该主张举证,此时现金收据会是关键证据。比如借贷纠纷里,被告拿出还款收据证明已还款。
建议被告在面对诉讼时,仔细分析案件情况和自身诉求。若有需要反驳对方主张或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现金收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一)若原告主张被告收到现金,被告无异议,此时被告通常无需主动提供现金收据,举证责任在原告。
(二)若被告对原告主张有异议,比如称未收到现金或金额不符,被告可收集并提供现金收据等证据,来反驳原告主张。
(三)若被告提出特定主张,像已返还现金,那么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现金收据可作为证明自身主张的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涉及现金交易纠纷中,原被告都需按照此原则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在法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举证原则。若原告主张被告收到现金,那么原告要拿出证据证明付款事实。
(2)当被告对原告主张存在异议,比如称未收到现金或者金额不符时,被告为反驳原告主张,可以提供现金收据等证据来证明实际情况。
(3)如果被告提出特定主张,像已返还现金,被告就需要对该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此时现金收据会成为关键证据。
提醒:
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被告是否提供现金收据需依具体案情判断。若有此类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