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再审案件审结期限依审理程序不同而有别。按一审程序审理,通常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上级法院批准;按二审程序审理,应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对裁定的再审案件,需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同时,案件中的鉴定、公告、送达等期间不计入审限,而且实践中存在多种影响审理进度的因素,实际审结时间可能与规定期限有差异。
3.为保障再审案件及时审结,法院应合理安排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把控非审限期间的适用,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促进案件顺利推进。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审结。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本院院长可批准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需报上级法院批准。
(2)按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通常需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即可。
(3)对裁定的再审案件,需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4)案件中的鉴定、公告、送达等期间不计入审限,同时实践中还存在诸多影响审理进度的因素,所以实际审结时间可能与规定的期限有所不同。
提醒:再审案件审结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审限规定。若遇到再审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差异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再审案件审结期限依据审理程序不同而有所区别。按第一审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二)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需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
(三)对裁定的再审案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四)案件中鉴定、公告、送达等期间不计入审限,且实际审结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或与规定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审限为三个月;对裁定的再审案件,审限为三十日,且鉴定、公告、送达等期间不计入审限。
律师解答
再审案件审结期限因情况而异:
按一审程序审理,通常6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6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按二审程序审理,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裁定再审案件,30日内作终审裁定。此外,鉴定、公告、送达等时间不算入审限,实际审结时间可能有差异。
律师解答
结论:
再审案件审结期限因审理程序不同而有别,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二审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裁定的再审案件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且部分期间不计入审限,实际审结时间可能有差异。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案件审理程序不同,审结期限也不同。按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通常六个月内审结,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按二审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裁定的再审案件需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同时,案件中的鉴定、公告、送达等期间不计入审限,而且实践里有很多影响审理进度的因素,所以实际审结时间可能和规定期限存在差异。若遇到再审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