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商品房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要举证与开发商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及接收房屋后发现质量问题等基本事实,可提供购房合同等材料。
2.当购房者主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时,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合格的举证责任,因其更了解房屋建造过程且掌握技术资料。
3.对于墙面渗水等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需证明质量问题存在及影响正常使用,若开发商称已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则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及居住过程中,注意保留各类相关证据。开发商应规范建造流程,保存好技术资料,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更好地应对举证责任。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承担一定举证责任。需证明与开发商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接收房屋后发现质量问题等基本事实,可通过提供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反映质量问题的记录等资料来完成举证。
(2)当购房者主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时,举证责任转移给开发商。开发商要证明房屋质量合格,因其对房屋建造过程更熟悉,掌握相关技术资料。
(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如墙面渗水、地面空鼓等,购房者要证明质量问题存在且影响正常使用。若开发商主张已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则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提醒:
在商品房质量纠纷中,购房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类型质量问题举证责任不同,案情有别解决方案也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购房者的举证责任
购房者在商品房质量纠纷中,需对基本事实举证。要证明与开发商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提供购房合同;证明接收房屋后发现质量问题,可提供入住通知书、反映质量问题的记录等。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还需证明质量问题存在且影响正常使用。
(二)开发商的举证责任
当购房者主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开发商要证明房屋质量合格。若开发商主张对一般质量问题已履行质量保修义务,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律师解答
1.通常情况下,购房者要证明和开发商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以及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像拿出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和反映问题的记录等。
2.若购房者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有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证明房屋质量合格,毕竟他们更了解建造过程,掌握技术资料。
3.对于墙面渗水等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证明问题存在且影响使用,开发商若说已履行保修义务,需自行举证。
律师解答
结论:
商品房质量纠纷举证责任需区分情况,购房者通常要证明基本事实,主张主体结构或严重影响使用问题时开发商证明质量合格,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证明问题存在及影响使用,开发商主张履行保修义务时自行举证。
法律解析:
在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不同情形有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购房者作为主张权利的一方,需先证明与开发商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以及接收房屋后发现质量问题等基本事实,这是启动纠纷解决的基础。当购房者提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问题时,因开发商对房屋建造过程熟悉且掌握技术资料,所以由其证明房屋质量合格。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证明问题存在及影响使用,开发商若称已履行保修义务则自行举证。如果在商品房质量纠纷中遇到举证难题或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