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这是为保障案件审查质量同时兼顾效率。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体现了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快速处理。
(3)当改变管辖时,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确保新接手的检察院有足够时间审查。
(4)补充侦查的案件,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且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
提醒: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会因各种情况变化,当事人应及时关注进展,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结论:
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十日以内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改变管辖重新计算期限,补充侦查一个月内完毕且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后也重新计算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检察院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可适当延长十五日,这是为了保证检察院有足够时间审查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为提高司法效率,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当改变管辖时,新的检察院需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所以从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是为了完善证据,法律规定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最多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对审查起诉羁押期限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审查起诉羁押期限设定明确且有多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十日以内应作出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至十五日。
针对改变管辖和补充侦查也有规定。改变管辖时,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起重新计算期限;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期限。
为确保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检察院应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开展工作,避免超期羁押。二是侦查机关要提高侦查效率,保证证据质量,减少补充侦查情况。三是加强各司法机关间的沟通协作,及时处理改变管辖等问题,保障司法程序高效运行。
律师解答
(一)若案件正常审查起诉,需关注一个月的基本期限,若案件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要做好相应时间规划。
(二)当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时,需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及时推动程序进展。
(三)遇到改变管辖情况,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要重新梳理时间节点。
(四)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要明确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合理安排工作节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解答
1.审查起诉羁押通常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能延长十五天。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十天内要作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至十五天。
2.改变管辖的,从新接手案件的检察院收到案子那天起,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
3.补充侦查的案件需一个月内完成,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