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置过程之中,若车主无力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且其遗产中尚遗留有一处房地产的话,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条款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这一房地产进行强制性处分以筹集赔偿金。另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所提及,倘若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配合或者代表政府部门依法采取限制出境、在个人信用档案中记录其失责纪录、通过传媒渠道公开披露债务人拖欠债务等情况,以及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惩罚措施,直至被执行人完全清偿所有债务为止。换句话说,即使涉案房源属于廉租房这样受国家保护的社会公共资源,人民法院依然有权按照程序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司法公正与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