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制度确实也适用于事业单位,却仅仅应用于那些与事业单位达成劳动合同关系的编外岗位工作者们。对于公务员而言,他们并不按照普通劳动者的标准去适用劳动法,原因在于劳动法专门适用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公务员并不被认定在劳动者之列。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