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确保离婚诉讼程序顺利展开而必须向法院呈交的重要证据:第一步是明确展示双方的个人身份资料;随后,需要提供切实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关系的破裂程度;最后,千万不要忘记带上结婚证书、关系凭证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明确规定,证据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的直接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以及
(八)勘验笔录。在递交这些证据时,务必确保其真实可靠,否则就无法成为识别具体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