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身患癌症,那么女方有权依法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进行离婚事务处理时,可选择以协议的方式达成,也可以依据法律框架采取诉讼离婚途径。对于前者而言,需确保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履行静默期程序,然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明文件。而后者,则仅需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即可,待法院受理并审结后,如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果,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判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