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三次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在北京的职场环境中,当公司出现第三次合同不续签的情况时,这很有可能会引发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倘若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所列举的诸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也不符合第四十条第一项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第二项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拒绝进行续签,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公司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如果工作年限满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如果不满六个月,那么公司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展开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倘若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在北京,当公司到了第三次合同不续签的时候,很有可能就涉及到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要是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那些情形,那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拒绝续签,那劳动者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还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不顺利,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在咱北京这儿,如果公司到了第三次合同的时候不进行续签,那很有可能就涉及到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状况。
咱得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那种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那要是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不给续签,那你就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你支付经济补偿。这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要是满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的,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还可以跟公司好好商量解决这事,如果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去提起仲裁,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可不能让自己的权益白白受损,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律师解答
在北京,要是公司到了第三次合同不续签,那搞不好就涉及到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儿。
咱得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讲,要是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啥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种情况,那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的。
要是公司不给续签,你就可以让公司给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满了六个月但没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也可以跟公司好好商量商量解决办法,如果商量不还能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样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