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登记那天算不算离婚时间
律师解答
(一)如果想要明确知晓真正的离婚时间,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就要清楚流程和时间节点,耐心等待冷静期结束。
(二)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都要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因为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务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错过这个时间就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登记那天确实不算离婚时间。这一规定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让他们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遗憾。
为更好地落实这一规定,可采取以下措施:
1.婚姻登记机关应加强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和意义,通过多种渠道如官网、公众号等发布详细信息。
2.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工作人员要清晰明确地告知当事人冷静期相关事宜,确保其清楚知晓权利义务。
3.提供必要的婚姻辅导服务,帮助夫妻双方理性面对婚姻中的问题和矛盾,思考是否真的要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冷静期登记那天不算离婚时间。
法律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先签书面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去申请发离婚证,没申请则视为撤回。所以,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申请且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婚姻关系才解除,离婚时间从此时算,登记申请当天不算。
要是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或对相关规定不明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登记当天不算离婚时刻。依民法典,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协议,去婚姻登记处申请。从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可撤回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去申请发离婚证;没申请的,就当撤回。
只有冷静期结束,双方申领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这时才是离婚时间,登记申请日不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民法典的重要规定,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冲动离婚,给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段。
(2)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就进入了法定流程。这期间的两个三十日很关键,第一个三十日是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3)第二个三十日是申领离婚证的期限,双方需在此期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经审核发放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所以,登记申请那天只是开启了离婚程序,并非离婚时间。
提醒:
打算离婚的夫妻要注意离婚冷静期的时间限制,提前做好沟通和考虑。若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