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伤交警不开事故鉴定书可以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有人伤交通事故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其法定职责。这一文件清晰呈现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责任,是后续民事赔偿、保险理赔以及刑事程序等环节的关键依据。
(2)制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3)若交警未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部门反映,督促交警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若遇交警未按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要留意事故处理进度,在规定时间节点关注交警是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若接近规定期限仍未收到,及时向办案交警询问情况。
(二)若交警超过规定期限未出具,当事人应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与交警沟通的记录等,向交警的上级部门进行书面反映,详细说明情况,明确要求依法履行出具认定书的职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律师解答
通常不行。交管部门处理有人伤事故时,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这是认定事故情况和责任的关键书面文件,对民事赔偿、保险理赔及刑事程序意义重大。
规定指出,一般自现场调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相关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若交警没依法出具,当事人可向其上级反映,促其履职,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一般情况下交警不可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有人伤交通事故时,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定责任。这一认定书是认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责任的关键书面文件,对民事赔偿、保险理赔以及可能的刑事程序都意义重大。法律规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要是交警未依法出具,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部门反映,促使交警依法履行职责来保障自身权益。倘若在交通事故中遇到类似问题,对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确实不可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有人伤交通事故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其法定职责。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书面认定文件,对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责任予以明确,在后续民事赔偿、保险理赔及可能的刑事程序中都意义重大。
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应做好以下几点:
1.当事人要知晓交警制作认定书的法定时限,以便监督。如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若交警未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应及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督促交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