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重新作出决定是否能加重处理,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案件类型以及是否有新情况判断。行政处罚中一般不得加重,但有新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形可能加重;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此限。
法律解析:
在行政处罚里,“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是基本准则,行政相对人不服处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重新决定通常不能加重处罚,不过新的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况除外。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保障了被告人上诉权利,二审法院审判被告人等上诉案件不得加重刑罚,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时就不适用此原则。法律这样规定旨在维护程序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适用情况,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1.行政处罚方面,“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规定,行政相对人不服处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重新决定时一般不加重处罚。但有新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形,可能加重。
2.刑事诉讼方面,上诉不加刑是重要原则,被告人等上诉,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不过,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不受此限。
重新决定能否加重处理,要结合法律规定、案件类型和新情况判断。
律师解答
1.重新作出决定能否加重处理需依具体情况判断。在行政处罚里,遵循“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时,复议机关通常不得加重处罚,但有新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形则可能加重。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是重要原则,被告人等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不过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此限。
2.对于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前应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认定。若遇到复议加重处罚情况,可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相关人员上诉时要清晰知晓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而检察院和自诉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抗诉和上诉权利,确保司法公平。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行政处罚方面,遵循“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行政相对人不服处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重新决定时一般不得加重处罚。但出现新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形,有可能加重处罚。
(2)刑事诉讼方面,“上诉不加刑”是重要原则,被告人等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然而,当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时,该限制不适用。总之,重新作出决定能否加重处理,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案件类型及有无新情况判断。
提醒:
遇到相关法律情况,因具体案情存在差异,对应处理方式也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行政处罚方面,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一般不得加重处罚,应遵循“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若发现有新的违法事实或证据等合理情形,可加重处罚。当事人可收集自身无新违法事实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二)刑事诉讼方面,被告人等上诉的案件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不受此限。被告人应关注检察院和自诉人的动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