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明确抵销的基础条件。要确保双方确实存在互负债务的情况,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得相同,同时双方债务都到了该清偿的时期,且债务不属于不能抵销的类型。
(二)尊重第三人权利。因为第三人债权的权利主体是第三人,和互负债务的双方不是同一主体,所以没有第三人同意,绝对不能擅自用其债权抵销。
(三)获得第三人书面同意。若第三人书面表示同意用其对一方的债权抵销另一方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进行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律师解答
1.通常,不能直接拿第三人的债权来抵销。抵销权是在双方互负债务时,由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行使。
抵销要满足不少条件,像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一样、债务都到清偿期且不是不能抵销的债务等。第三人债权主体是第三人,和互负债务双方不是同一主体,未经同意擅自抵销会损害第三人权益。
2.但要是第三人书面同意用其对一方的债权抵销另一方债务,就可以进行,这是第三人对自己债权的处置。总之,没有第三人明确同意,不能随便用其债权抵销。
律师解答
结论:
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用第三人的债权进行抵销,需第三人书面同意方可。
法律解析:
抵销权的行使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同时要满足双方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债务均非不能抵销的债务等条件。第三人的债权,权利主体是第三人,和互负债务的双方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主体。在未经第三人同意时就擅自用其债权抵销,这无疑侵犯了第三人的权益。只有当第三人书面同意将自己对一方的债权用于抵销另一方债务时,才可以进行抵销,这是第三人对自身债权的合法处分。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涉及债权抵销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一般不能直接用第三人的债权进行抵销。抵销权通常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由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行使。这是因为抵销需满足双方互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债务均非不可抵销债务等条件,而第三人债权的权利主体是第三人,与互负债务的双方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主体,未经同意擅自抵销会侵害第三人权益。
为避免问题发生,采取以下措施:
1.交易前明确约定:在涉及可能抵销情况的交易中,事先在合同里明确能否使用第三人债权抵销。若允许,需规定第三人同意的具体形式及程序。
2.取得书面同意:若有使用第三人债权抵销的需求,务必取得第三人书面同意,详细说明抵销的债权债务情况。
3.核实第三人意愿:在进行抵销操作前,再次与第三人核实其真实意愿,避免纠纷。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抵销权的行使前提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主体限定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比如在常见的买卖交易中,双方互有给付义务,才可能产生抵销的情况。
(2)抵销有严格条件,双方互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均已届清偿期且非不能抵销的债务等。这些条件缺一不可,是确保抵销合法有效的基础。
(3)第三人的债权,因其权利主体为第三人,与互负债务的双方处于不同法律关系。擅自用第三人债权抵销,无疑侵犯了第三人权益。
(4)第三人书面同意将其对一方的债权用于抵销另一方债务时,属于对自身债权的处分,此时可以抵销。
提醒:
未经第三人书面同意,切勿擅自用第三人债权抵销,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