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通常,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用付违约金。
2.有两种特殊情况员工要付违约金:一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按约定付违约金,金额不超培训费用和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摊的费用。
3.二是单位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约定需按约付违约金。其他情况,单位不得让员工承担违约金。
律师解答
结论:
一般员工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约无需付违约金,仅在单位提供专项培训有服务期约定且员工违约、有竞业限制约定且员工违约这两种特殊情形下需付违约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常来说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金,这保障了员工一定的择业自由。而在特殊情形下,若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该约定,就需支付不超过培训费用且不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费用的违约金,这是为了平衡单位培训投入。若单位与员工有竞业限制约定,员工违反约定也需支付违约金,以此保护单位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除这两种情况外,单位不能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如果您在劳动合同解除及违约金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1.通常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员工需支付违约金。
2.第一种是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时,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也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第二种是单位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该约定的,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4.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单位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建议员工在遇到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条款时,仔细了解其中约定,谨慎作出决定。单位在设置相关条款时,也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条款合理合法。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通常,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这保障了员工的一定自主择业权。
(2)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有数额限制,不能超过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单位花费一定金额培训员工,约定了服务期,员工提前离职就可能需承担相应违约金。
(3)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该约定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同时,除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提醒:员工和用人单位在涉及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时,要明确约定各项内容,避免后面产生纠纷。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律师解答
(一)员工若想正常离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避免支付违约金。
(二)当接受单位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时,要遵守服务期约定,不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有上限规定。
(三)若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在限制期内应遵守约定,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