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男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依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2)男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虽然房屋产权属于女方,但在离婚时男方能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3)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有财产。若能明确出资比例,按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视为等额共有。
(4)若有证据表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房屋,而最终未结婚,男方可主张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
提醒:婚前购房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会导致不同的产权归属。建议在购房前明确出资和产权约定,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律师解答
(一)若男方全款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建议男方留存相关出资证据,若有特殊约定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性质。
(二)男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双方可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归属提前约定,离婚时保留好还贷记录等证据争取补偿。
(三)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出资时保留出资凭证,明确各自出资比例,若无法确定比例按等额共有处理。
(四)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房屋,可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若最终未结婚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律师解答
1.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女方名下,通常算男方赠女方,房子归女方。
2.男方付首付登记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女方,离婚时男方可获婚后还贷及增值补偿。
3.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女方名下,一般认定共有,按出资分;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等额共有。
4.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最终没结婚,男方能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律师解答
结论:
婚前购买给女方的房子归属依不同情况界定,可能归女方个人、双方共有,特定情形下男方可主张要回。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男方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若男方付首付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虽属于女方,但离婚时男方能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补偿。当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时,通常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共有。要是有证据表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最终未结婚,男方可主张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房产归属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实际情况可能千差万别。如果您在婚前房产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婚前给女方购买房子归属依情况而定。男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女方名下,属女方个人财产,因视为男方对女方赠与。
2.男方付首付登记女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女方,但离婚时男方能获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这保障了男方在婚姻期间的经济付出。
3.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女方名下,通常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等额共有,体现公平原则。
4.若有证据表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最终未结婚,男方可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建议:为避免纠纷,婚前购房双方可签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出资情况。婚后共同还贷时注意保留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