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给现金对方不认账时要收集证据证明交付事实。收集证据可从三方面着手。
1.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和对方沟通时录音,记录其承认收款的对话;交付时有第三人在场,可请其提供证人证言。
2.书面材料:查看有无对方出具的收条、字据;若有合同,合同条款能辅助证明款项交付约定。
3.间接证据:查找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提取时间、金额与交付情况相符可作佐证。
若证据充足对方仍不认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在给现金对方不认账的情况下,收集视听资料是重要的取证方式。录音中对方承认收到现金或相关款项事宜的内容,可作为直接证据。若有第三人在场,其证人证言也能为交付事实提供支撑。
(2)书面材料的证明力较强。对方出具的收条、字据能直接证明现金交付。交易合同中的条款,可证明款项交付的约定,辅助证明现金已交付。
(3)间接证据同样不可忽视。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若提取时间和金额与交付情况相符,可作为佐证,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若证据充分,对方仍不认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提醒: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不同案情证据要求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收集视听资料,在和对方沟通时录音,记录对方承认收款或相关款项事宜的对话;若交付时有第三人在场,可让其提供证人证言。
(二)查看有无书面材料,如对方出具的收条、字据等;若有交易合同,合同条款可辅助证明款项交付约定。
(三)查找支付现金的间接证据,像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若提取时间、金额与交付情况相符,可作为佐证。
(四)若证据充足对方仍不认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律师解答
给现金对方不认账,要收集证据证明交付。
一是收集视听资料,与对方沟通时录音,有第三人在场可请其提供证言。
二是查看书面材料,如对方出具的收条、字据,交易合同条款也可辅助证明。
三是查找间接证据,如银行取现凭证,时间、金额相符可作佐证。
证据充足对方仍不认账,可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律师解答
结论:给现金对方不认账,需收集证据证明交付,证据充足对方仍不认账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在给现金对方不认账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十分关键。证据收集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视听资料,像录音记录对方承认收款的对话,或请在场第三人提供证人证言;二是书面材料,如对方出具的收条、字据,交易合同也能辅助证明款项交付约定;三是间接证据,如银行提取现金凭证,若时间、金额与交付情况相符可作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民事交易中,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会得到法律支持。若收集到充足证据,对方依旧不认账,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相应义务。如果在收集证据或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