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派出所受理诈骗案后迟迟不立案,可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复核,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诈骗案中,当派出所受理却不及时立案时,当事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能清晰知晓不立案原因。若对不立案决定存疑,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满,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也是有效的办法,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需遵照执行。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派出所受理诈骗案却迟迟不立案时,有权要求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这能清晰知晓不立案的具体原因,让当事人对情况有明确认知。
(2)若对不立案决定不满,可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这是给予当事人表达异议的渠道,促使公安机关再次审查。
(3)若对复议决定依旧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益。
(4)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会介入调查,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其立案,公安机关必须执行。
提醒:在申请复议、复核及请求立案监督时,要留意时间限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此明确不立案的具体原因。
(二)若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三)若对复议决定仍有异议,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四)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由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律师解答
若派出所受理诈骗案后久未立案,可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了解不立案缘由。
二是若不服不立案决定,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收到复议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三是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让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立案,公安机关应照做。
律师解答
若派出所受理诈骗案后久未立案,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可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明确不立案的原因。若对不立案决定有异议,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会让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遵照执行。
建议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文书和沟通记录,以便后续查询和使用。同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