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的保险,因其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依据法律规定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这体现了对个人婚前财产权益的保护。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存在两种分割途径。一是协商退保,分割所得现金价值,此方式可直接实现财产分配;二是协商不退保,由一方持有保单并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这种方式能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
(3)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可通过变更受益人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补偿来处理,灵活适应不同情况。
(4)无论选择哪种分割方式,都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提醒:离婚分割保险情况复杂,不同保险类型和具体情形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离婚协议分割保险确实要区分不同情形处理。一方婚前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这是对个人婚前财产权益的保护。
2.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有不同分割方式。对于分红、万能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可选择协商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若不想退保,可让保单归一方,持有方给予另一方保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这既考虑了保险资产的价值,也兼顾了双方权益。
3.以一方为被保险人、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如重疾险、意外险等,可变更受益人,或者协商给予对方补偿。
4.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清晰明确保险的分割方式,以防止后续产生纠纷。这样能保障双方在保险权益上的清晰界定,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协议分割保险要区分情况,婚前已交清保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有现金价值保险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或一方持有并补偿对方;以一方为被保险人且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可变更受益人或给予补偿,要在协议中明确分割方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婚前购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因其财产属性在婚前已确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现金价值是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所以可以协商退保分割,或者一方持有保单并补偿另一方。对于以一方为被保险人、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因涉及到保险权益的归属,所以可通过变更受益人或给予补偿的方式处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保险分割方式,能有效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在保险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律师解答
(一)对于一方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的保险,由于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在离婚协议中对其进行分割,可直接明确该保险归购买方所有。
(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有现金价值的保险,若协商退保,要在离婚协议里写明退保手续办理方、分割现金价值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退保,需明确保单归哪一方所有,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一半补偿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三)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若变更受益人,应在离婚协议中注明变更事宜及办理时间;若协商给予补偿,要写明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答
1.一方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保险,若有现金价值,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若不退保,保单归一方,持有方给另一方现金价值一半补偿。
3.以一方为被保险人、另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可变更受益人或协商给予补偿。
离婚协议要明确保险分割方式,防止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