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需做好准备工作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1.准备立案:原告应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若被告下落不明,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送达文书:法院受理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为六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3.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为增加胜诉几率,需收集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失踪报案记录等。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起诉准备:原告需准备起诉状、证明自身身份的身份证、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等材料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当被告下落不明时,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方便原告启动离婚程序。
(2)送达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保障了诉讼流程的正常推进。
(3)审理判决: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原告收集如分居协议、失踪报案记录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可增加胜诉几率。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同离婚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准备材料:原告准备起诉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等材料以及相关证据,若被告下落不明,可在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二)法院送达:法院受理案件后,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
(三)法院审理: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要注意收集分居协议、对方失踪报案记录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增加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律师解答
1.准备材料起诉:想离婚的一方要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与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若对方失踪,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院送达文书:法院受理后,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
3.法院审理判决:法院根据情况审理,若认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会判离。要收集分居协议、失踪报案记录等证据,增加胜诉率。
律师解答
结论:
夫妻一方故意玩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需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后审理,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会判离,应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增加胜诉几率。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故意失踪时,另一方有权利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法院立案,若被告下落不明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这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确保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若法院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收集分居协议、失踪报案记录等感情破裂的证据,能帮助法院更好地认定情况,从而增加胜诉几率。如果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