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若出借人最终未提供借款,合同不生效。通常而言,出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当借款人存在实际损失,并且该损失是由出借人过错造成时,出借人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进行赔偿。
(2)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一旦出借人在合同成立后不想出借,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没有约定,则需赔偿借款人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在内的损失。
提醒:借款双方需明确合同性质,自然人借款合同在交付借款前要谨慎考虑,非自然人借款合同签订后要依约履行,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律师解答
(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
若不想借且合同未生效,一般不用赔偿。但借款人有实际损失且因出借人过错导致,出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应及时与借款人沟通说明情况,避免损失扩大。
(二)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
不想借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则赔偿借款人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先查看合同约定,积极与借款人协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律师解答
签合同后不想借钱,赔偿情况如下: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出借人未提供借款,合同未生效,通常无需担责,但因自身过错致借款人实际损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
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成立即生效。出借人反悔构成违约,按约定承担责任,如付违约金;无约定则赔偿借款人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
律师解答
结论:
签合同借钱后又不想借,赔偿情况因借款主体不同而异。自然人之间未提供借款合同未生效,一般不赔但可能担缔约过失责任;非自然人之间合同生效,不想借构成违约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合同分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合同生效以出借人提供借款为条件,若未提供,合同未生效。不过,若借款人有实际损失且因出借人过错导致,出借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赔偿。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出借人不想借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则要赔偿借款人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若在借款合同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签合同借钱后又不想借,赔偿情况因借款合同主体而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出借人未提供借款,合同未生效,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若借款人有实际损失且因出借人过错导致,出借人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赔偿。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成立即生效,出借人不想借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按合同约定,如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则赔偿借款人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建议如下:
1.自然人出借前要谨慎考虑,避免因自身过错给借款人造成损失。
2.非自然人出借时要充分评估风险,若不想借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减少违约赔偿。
3.借款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