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当离婚诉讼六个多月未开庭,可先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了解未开庭原因,可能是排期冲突或送达困难等。若因送达问题,应配合法院提供准确地址。
2.若法院无故拖延,可向该法院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督促开庭,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或相关司法监督部门申请监督。
3.整个过程要保留与法院沟通的记录,方便后续查询。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规定,普通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所以当事人需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并积极推动,以保障自身权益和诉讼顺利进行。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离婚诉讼六个多月未开庭时,首先可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沟通,以明确案件进展及未开庭缘由,常见原因有案件排期冲突、送达困难等。若因送达问题,配合法院提供准确送达地址,有助于推动案件进程。
(2)若法院无故拖延开庭,可向该法院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督促其尽快安排开庭。还能向其上一级法院或相关司法监督部门反映并申请监督。
(3)在与法院沟通期间,务必保留好相关记录,以便后续查询。并且要清楚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规定,普通程序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提醒: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注意合理合法反映问题。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状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和未开庭原因,如案件排期冲突、送达困难等。若因送达问题,配合法院提供准确送达地址。
(二)若法院无故拖延,向该法院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督促尽快开庭。
(三)还可向其上一级法院或相关司法监督部门反映,申请监督。
(四)保留与法院沟通的记录,以备后续查询。
(五)及时关注并积极推动案件进程,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律师解答
1.离婚诉讼超六个月未开庭,先联系承办法官或助理,了解进展和未开庭原因,如排期冲突、送达困难等。若因送达问题,配合提供准确地址。
2.若无故拖延,向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督促开庭,也可向上级法院或司法监督部门申请监督。
3.保留与法院沟通记录,方便后续查询。法院审理有审限,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要及时推动案件进程。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诉讼六个多月未开庭,可先联系法官了解情况,若无故拖延可向法院内部或上级部门反映,同时保留沟通记录并及时推动案件进程。
法律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若六个多月还未开庭,首先可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沟通,了解未开庭可能是排期冲突、送达困难等原因。若是送达问题,配合法院提供准确地址即可。若存在无故拖延情况,可向该法院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督促开庭,也能向上一级法院或相关司法监督部门申请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所以要及时关注案件进程,积极推动。若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