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逮捕后羁押期限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仍不能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
3.审判阶段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建议: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守各阶段羁押期限规定,提高办案效率,避免超期羁押。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若发现超期羁押情况,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侦查阶段,羁押期限通常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且仍未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3)审判阶段,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提醒:羁押期限规定严格,不同案件情况适用不同期限规则。若遇到羁押期限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律师解答
(一)在侦查阶段,若案件在两个月内无法侦查终结,应及时整理案件复杂情况的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若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或决定再延长二个月;若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且仍不能侦查终结,同样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或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若案件重大复杂,检察院可依法延长十五日;案件改变管辖时,改变后的检察院从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判阶段,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法院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律师解答
1.侦查阶段:通常羁押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且不能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两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改变管辖的,从新检察院收案日起算。
3.审判阶段: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诉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的,报最高法院批准。
律师解答
结论:
逮捕后羁押期限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各有不同规定及延长条件。
法律解析:
在侦查阶段,一般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且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审判阶段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若对逮捕后羁押期限的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清晰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