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借条写了却没收到钱,借贷合同不生效,因自然人借款合同属实践合同,交付借款才成立。
2.保留未收款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虽有借条但钱没给。
3.主动联系对方,书面或电子方式说明没收到款,留存沟通记录。
4.对方拿借条催款,用证据证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并提供证据,法院会依事实判。
律师解答
结论:
借条写了但没收到钱,借贷合同未生效,可保留未收款证据、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对方要求还款或起诉时凭借证据应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所以写了借条却没收到钱,借贷合同未生效。此时,需保留未收到款项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款项未交付。接着主动联系对方,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说明未收到借款并留存沟通记录。若对方拿借条要求还款,可凭借证据主张借贷关系不成立;若对方起诉,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如果在处理这类借贷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这意味着仅有借条,而没有实际收到借款,借贷合同是不生效的。
(2)遇到写了借条却没收到钱的情况,保留未收到款项的证据十分关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可作为有效证明,以此证实借条虽有但款项未交付。
(3)主动与对方沟通,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明确表示未收到借款,并留存好沟通记录,为后续可能的纠纷做好准备。
(4)若对方凭借借条要求还款,可凭借保留的证据主张借贷关系不成立。若对方起诉,应积极应诉,向法院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和事实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
提醒: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借条写了却没收到钱,借贷合同确实未生效,因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属实践合同,自提供借款时成立。
对此可采取如下措施:
1.保留未收到款项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虽有借条但款项未交付。
2.主动联系对方,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明确表明未收到借款,并留存好沟通记录。
3.若对方凭借条要求还款,可凭借证据主张借贷关系不成立。
4.若对方起诉,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供证据,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及事实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
律师解答
(一)保留证据:将能够证明未收到款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留存好,以此表明虽有借条但款项实际未交付。
(二)主动沟通:主动与对方联系,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清晰说明未收到借款,并保存好沟通记录。
(三)主张权利:当对方凭借条要求还款时,凭借所保留的证据,向对方主张借贷关系不成立。
(四)积极应诉:若对方起诉,要积极参与诉讼,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交之前保留的证据。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和事实,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