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借名买房被名义产权人出售,实际出资人可依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采取不同维权方式。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虽无法要求返还房屋,但能向名义产权人主张赔偿损失,涵盖购房款及增值部分等费用。
2.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此时实际出资人要提供出资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借名协议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
3.待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实际出资人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恢复登记至自己名下。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时,由于第三人满足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及完成产权登记等条件,实际出资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不过,可向名义产权人索赔,主张其返还购房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等费用。
(2)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但需提供充足证据,如出资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借名协议等来证实借名买房事实。之后凭借生效判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让房屋恢复登记到自己名下。
提醒:
借名买房存在诸多风险,建议在进行此类操作前签订完备的借名协议。若遇到纠纷,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时,实际出资人可向名义产权人主张赔偿损失,要求其返还购房款及房屋增值部分等费用。
(二)当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时,实际出资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同时要提供出资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借名协议等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充分证据,最后凭借生效判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让房屋恢复登记至自己名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1.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即不知情、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登记,实际出资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可向名义产权人索赔,包括购房款及增值部分。
2.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需提供出资证明、支付凭证、借名协议等证据。拿到生效判决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让房屋回归名下。
律师解答
结论:
借名买房被名义产权人出售,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可向名义产权人索赔;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也就是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产权登记时,为维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实际出资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不过可向名义产权人主张赔偿,包括返还购房款及增值部分等费用。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能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但要提供出资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借名协议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待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即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若遇到此类复杂的借名买房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