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了离婚登记算离婚吗
律师解答
结论:
申请离婚登记不代表已经离婚,完成规定程序并拿到离婚证才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有30天冷静期。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后,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若反悔,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考量,给予双方重新审视的机会。
2、30天冷静期期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期满后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当双方亲自到场申请并领取到离婚证,才在法律意义上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3、因此,申请离婚登记只是启动了离婚程序,后续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若您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相关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申请离婚登记与正式离婚存在本质区别。只有完成规定程序并拿到离婚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1.离婚登记有冷静期要求。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历30天冷静期,这是为了给双方充分时间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2.冷静期内一方有权反悔。若在冷静期内一方改变想法,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终止离婚程序。
3.期满需共同申请发证。期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谨慎考虑清楚。若已申请,在冷静期内认真反思,若确需离婚,期满后及时按程序办理离婚证。
律师解答
(一)申请离婚登记只是启动了离婚程序。当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时,这只是第一步,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二)进入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双方需要冷静思考离婚事宜。如果其中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反悔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三)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就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并发放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四)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这种情况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申请离婚登记是启动离婚程序的第一步,它本身并不等同于已经离婚。从法律层面看,这只是表明双方有离婚的初步意向。
(2)30天冷静期是离婚登记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设置此期的目的在于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若反悔,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按规定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只有成功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提醒:
在申请离婚登记后,要密切关注冷静期时间及后续领证事宜,以免因疏忽影响离婚结果。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关于离婚登记,有几点需要明确:
1.申请离婚登记和真正离婚不是一回事。当你申请离婚登记时,离婚程序才刚刚开启,此时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2.离婚登记有30天冷静期。这30天里,夫妻双方需要冷静思考。如果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那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期满后,双方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期满后没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只有走完规定程序,拿到离婚证,才算真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