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派退回后哪方赔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用工单位因法定情形(如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退回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这是因为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基于此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已尽合理义务,劳动者自身不同意。若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被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权益。
提醒:
涉及劳务派遣退回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了解“劳派退回”含义:它指的就是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里,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
(二)关注法定退回情形:像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这种情况被退回,后续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合同,就由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留意重新派遣情况:重新派遣时,若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派遣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若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解除合同,派遣单位要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律师解答
1.当涉及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的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判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
若用工单位因法定情形(像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退回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合同,那补偿金由派遣单位支付。
2.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若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付补偿金;若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被解除合同,派遣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3.确定是否支付及支付主体,关键看退回原因和派遣单位后续处理方式。
律师解答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涉及经济补偿金支付主体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用工单位因法定情形退回劳动者且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当用工单位因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法定情形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这是基于劳动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劳务派遣关系中各方责任的规定。
2.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的不同情况:若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合理权益的保障。
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退回劳动者事宜时,明确退回原因,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
结论: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需分情形判断,关键要看退回原因以及后续劳务派遣单位的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务派遣场景下,如果用工单位因法定情形,例如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另外,当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劳务派遣被退回且涉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