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了一次过期了还要再登记吗
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是合理且必要的安排。这一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一段缓冲时间,避免因冲动而做出难以挽回的决定,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针对该制度,有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意义、流程等,提高认知度,减少因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和困扰。
2.提供辅导。在冷静期内,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可提供婚姻辅导服务,帮助夫妻更好地沟通交流,审视婚姻问题,理性决定是否继续婚姻关系。
3.优化流程。婚姻登记机关可进一步优化离婚登记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当事人在冷静期后能顺利办理后续手续,让整个离婚登记过程更加顺畅有序。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有撤回申请的权利,这给予了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这一规定强调了双方共同行使权利、履行程序的要求。
(3)一旦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而导致视为撤回申请,后续若还想离婚,就必须重新申请,再次经历整个离婚登记流程,包括冷静期等法定程序。
提醒:
计划离婚时务必牢记两个三十日的时间节点,谨慎决定是否要离婚。若确定离婚,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共同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错过导致重新申请。
律师解答
(一)如果还想离婚,双方需重新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二)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三)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重新进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设有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天内,任一方不想离了,拿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机关,填好撤回申请就行。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
若还想离,那就得双方重新申请,再次走过离婚冷静期等法定流程,过期一般得重新登记走流程。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登记有冷静期制度,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过期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经历法定程序。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而在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共同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在此提醒大家,离婚涉及诸多权益和问题。如果对离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冷静期相关规定等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也能更清楚地了解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