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定金合同作为实践合同,其成立以实际交付定金为标志,这一规定保障了合同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有上限约束,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
为更好运用定金规则,建议:
1.当事人在约定定金数额时,务必充分考量主合同标的额,确保定金数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避免因超出百分之二十而使部分定金无效,影响自身权益。
2.在交付定金环节,双方应就实际交付金额达成明确一致。若交付金额与约定有出入,需及时确认是否变更定金数额,防止后面产生争议。
3.收受定金方要诚信履行债务,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否则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给付定金方也应积极履行自身义务,以免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定金合同的成立有着明确规则,它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才会成立。这意味着仅有口头或书面约定,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是不成立的。
(2)定金数额有严格限制,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这个比重,超出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不同时,以实际交付且对方接受的数额为准,即视为变更了约定的定金数额。
(4)定金罚则清晰明了,收受定金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提醒:
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定金数额的约定不要超法定比重,交付定金时确保数额准确,避免权益受损。
律师解答
(一)在签订定金合同前,务必明确主合同标的额,根据其计算出合理的定金上限,避免约定过高定金导致超过部分无效。
(二)交付定金时,要准确按照约定数额交付。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交付数额,需确保双方明确知晓并认可,避免后面产生纠纷。
(三)收受定金方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然可能面临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给付定金方同样要积极履行约定债务,不然定金可能无法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律师解答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定,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20%,超的部分没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变了,就视为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变了。
收定金方不履行债务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付定金方不履行,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律师解答
结论: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有规定,违约时按规则处理。
法律解析: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这意味着仅有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还不够,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才正式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法律为防止其被滥用,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不同且对方接受时,视为变更定金数额。在违约责任方面,收受定金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比如上述例子,清晰展示了定金规则的应用。如果大家在涉及定金合同相关事务时遇到疑问,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