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符合条件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要先确认自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二)准备好能证明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情形的证据,如两年以上未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记录、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表决材料、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解决的相关文件等。
(三)不要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解答
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况可起诉解散公司:公司连续两年以上开不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表决比例不达标,两年以上无法作出有效决议,经营管理出大问题;董事长期有冲突,还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经营管理陷入困境;其他经营管理难题,让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2.若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权受损,或公司亏损等理由起诉解散公司,法院不会受理。
律师解答
结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特定严重困难情形时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等特定理由提起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形。比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且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四种情况,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通过诉讼解散公司。这是为了保障股东在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的合法权益。而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为由提起的,不在可受理范围内,因为这些情况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些情形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比值且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以及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使股东利益受损。
2.当股东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3.解决措施与建议:股东应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前,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法定的解散情形,避免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起诉而不被受理。若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问题,股东可先尝试通过内部协商、股东会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法律赋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权利。这些情形集中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做出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无法解决等。
(2)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重要前提。
(3)若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会受理。
提醒: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需符合法定情形,若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满足,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