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并非无限期,其担保责任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当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保证人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同样免责。
3.为避免不必要的担保风险,在成为担保人前,一定要明确约定担保责任期限,详细了解担保合同各项条款。债权人应及时在保证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并非无限期,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是法律为保障担保关系中各方权益而设定的默认规则。
(3)对于一般保证,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样免责。
提醒:
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同案情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责任期限,按约定来确定担保时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要注意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在该期间内,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需关注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自身可免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
1.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是无限期的,担保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
2.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有六个月。
3.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中没让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责任,特定条件下担保人可免责。
律师解答
结论:
担保人不需要无限期担保,在特定条件下可免除担保责任。
法律解析:
担保责任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要是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不是无期限的,满足一定条件时,担保人就能免除担保义务。如果您在担保方面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自身的担保责任和期限,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