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方一般为发包方,但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发包方未依约支付,承包方可追讨。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工程承包里,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且工程符合结算条件后,发包方作为支付主体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费用。若发包方违约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追讨费用。但要是合同有特别约定,像第三方代付等情况,就遵循合同具体内容。如果大家在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方面遇到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或不知如何应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解决问题。
律师解答
1.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方一般按合同约定确定,通常工程承包里发包方是支付主体。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完成工程建设,工程通过验收等符合结算条件后,发包方需按约支付费用。
2.若发包方未依约支付,承包方有权要求其担责,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追讨费用。
3.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如第三方代付等,按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费用支付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发包方应严格按合同支付费用,避免违约。若发生纠纷,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其他途径。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方一般按合同约定来定。在常见工程承包里,发包方为支付主体,这是基于其与承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完成建设任务且工程符合结算条件后,发包方有支付结算费用的义务。
(2)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承包方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承包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追讨费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合同存在特别约定时,如第三方代付等,要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执行,打破了通常由发包方支付的常规。
提醒:
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易因合同约定不明或履行不当产生纠纷,建议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不同工程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可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支付主体确定:一般工程承包里,发包方是工程结算费用支付主体,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完成工程且符合结算条件后,发包方按约定支付费用。
(二)违约处理: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承包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讨费用。
(三)特殊约定处理: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如第三方代付等情况,按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律师解答
1.工程结算费用支付方按合同约定确定,一般工程承包里,发包方是支付主体。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合同,承包方完成工程,通过验收符合结算条件后,发包方按约支付费用。
2.若发包方未支付,承包方可要求其担责,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追讨。
3.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如第三方代付,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