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可撤回。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一方不想离婚,能按规定程序撤回。
(2)撤回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原受理机关提出,并亲自填写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确认单,相关材料会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去申请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提醒:在决定撤回离婚申请前要慎重考虑。若对撤回流程或后续婚姻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的,这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2.若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即使过了冷静期,若双方在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想要撤回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及时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携带齐全相关证件和材料,避免因手续不全耽误撤回申请。同时,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应深思熟虑,冷静期内可充分沟通,慎重对待婚姻关系。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申请完成且在冷静期内可撤回,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也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另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了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机会。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疑问或者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一)在冷静期内想撤回离婚申请,要在规定的三十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后,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等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核实无误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四)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答
1.离婚申请完成且处于冷静期时能撤回。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日内,若一方不想离婚,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留存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去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