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离婚登记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日内为冷静期。这一规定给予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2)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按规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机关,亲自填写申请书,经核实后会得到确认单,同时离婚登记档案会被保存。
(3)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要求双方在冷静期后及时做决定并按程序办理。
提醒:
申请离婚登记时要充分了解冷静期规定,冷静期内做决定需谨慎。不同婚姻状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
律师解答
(一)申请离婚登记后,会进入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从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二)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可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
(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
(四)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答
1.婚姻登记机关在夫妻申请离婚登记时,会明确告知离婚冷静期规定。
2.从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为冷静期。
3.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证件材料到原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保存档案。
4.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律师解答
结论:婚姻登记机关在夫妻申请离婚登记时,需明确告知离婚冷静期相关规定,冷静期为申请受理后三十日,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当夫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日起三十日就是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如果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同时离婚登记档案会被保存。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让夫妻在冲动离婚前有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对冷静期等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1.婚姻登记机关在夫妻申请离婚登记时进行离婚登记冷静期告知很有必要。这能让当事人清楚知晓法律规定,理性对待离婚决定,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婚姻登记机关应在显著位置张贴离婚冷静期的详细规定,方便当事人了解。
-工作人员在告知时要清晰、准确传达信息,确保当事人理解。
-可以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如手册、传单等,让当事人带回家仔细阅读。
-设立咨询窗口,为有疑问的当事人提供解答,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