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别人借钱填你为担保人,未经你同意,该担保无效,你可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若造成损失还可要求对方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属于要式法律行为,需要担保人明确作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他人在借款时擅自填写你为担保人,而你并未以书面等形式表明同意,那么该担保合同不成立,此担保对你自然无效。当债权人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时,你可主张担保合同未成立,拒绝履行担保义务。并且,若因他人随意填写你为担保人,对你的名誉等造成了损失,你能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他人未经同意将自己填为担保人,此担保无效。担保合同有要求,得担保人明确表示愿担责才行,光他人填写,自己没书面同意,不算有效担保。
2.若债权人让担责,可主张合同未成立,拒绝履行。
3.因被随意填为担保人致名誉等受损,可依法要求对方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答
1.未经同意被填为担保人,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需担保人明确作出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仅他人填写,自己未书面等形式同意,不构成有效担保。
2.当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时,可主张担保合同未成立,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3.若因他人随意填写造成名誉等损失,可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及时收集未同意担保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他人滥用。
律师解答
(一)面对他人未经同意将自己填为担保人的情况,若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可明确主张担保合同未成立,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二)若因他人随意填写自己为担保人,导致自身名誉等方面遭受损失,可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担保合同需担保人以书面等形式明确作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仅有他人填写不能构成有效担保。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担保合同具有要式性,需要担保人有明确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当别人借钱擅自填您为担保人,而您未以书面等形式表明同意时,此担保不具有法律效力。
(2)若债权人要求您承担担保责任,您可依据担保合同未成立进行抗辩,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3)若因他人随意填写您为担保人,导致您名誉等方面遭受损失,您能依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
遇到他人随意填写自己为担保人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