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工伤死亡申报主体多样,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近亲属等。
(2)用人单位申报有时间限制,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未按时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申报时需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提醒:
申报工伤死亡要注意时间节点,用人单位和相关主体都应及时履行申报义务,避免因逾期导致费用承担问题或无法申报。不同案情申报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申请时限。
(二)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其承担。
(三)用人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四)申报时需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律师解答
1.工伤死亡申报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近亲属等。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期限。若逾期未申请,期间费用由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申报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律师解答
结论:
工伤死亡申报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近亲属等提出,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否则承担相应费用,未申报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申报并需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若未在规定时限申请,用人单位需负担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申报时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这既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在工伤死亡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工伤死亡申报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近亲属等提出。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报需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为确保工伤死亡申报顺利进行,用人单位应及时履行申报义务,避免承担不必要费用。工伤职工近亲属和工会组织要关注申报时效,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进行申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