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网络赌博涉及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是通过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都属此列。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
(2)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
提醒:
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无论参与还是组织都将受法律制裁。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律师解答
(一)个人方面,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远离网络赌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活动,避免触犯法律。
(二)发现网络赌博相关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企业和平台应加强管理,采取技术手段监测和防范网络赌博行为,如发现有涉及网络赌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答
1.网络赌博涉及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指利用网络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像建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做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分成等都算。情节严重如抽头累计3万以上、赌资累计30万以上。
2.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是组织3人以上,抽头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等。
律师解答
结论:
网络赌博涉及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两种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情节界定。
法律解析:
在网络环境下,开设赌场罪有多种表现形式,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都属于“开设赌场”。若存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形,则属于情节严重。而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才构成。聚众赌博有具体判定标准,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网络赌博危害极大,不仅会导致个人财产损失,还会破坏社会秩序和风气。如果遇到关于网络赌博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律师解答
网络赌博涉及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危害极大且严重违法。开设赌场罪是利用网络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等都属此列,情节严重的如抽头渔利累计3万以上、赌资累计30万以上。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等。
为打击网络赌博,一是加强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和封堵赌博网站;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网络赌博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