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方式对司法判定极为关键,精准认定能确保法律公正适用。涉案金额认定分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两种。销售金额包含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前者是已到手收入,后者是按合同或约定即将获得的收入。货值金额针对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按标价或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无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时,委托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相关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涉案金额累计计算。
2.为准确认定涉案金额,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其对涉案金额认定规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建立专业的估价机构库,确保在需要委托估价时能找到可靠机构;三是完善证据收集机制,全面收集与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相关的证据,保证认定准确。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有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两种方式。销售金额包含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已拿到手的所得收入,以及按合同或约定即将获得的应得收入。
(2)对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以货值金额认定。有标价或能参照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的,按此计算;没有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委托估价机构确定。
(3)若多次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且未经处理,涉案金额需累计计算。准确认定涉案金额对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有着关键作用。
提醒: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法律风险大,不同情况涉案金额认定有别,遇到相关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律师解答
(一)明确销售金额认定方式。要准确统计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实际拿到手的收入以及按合同或约定即将获得的收入,仔细核对销售记录、合同等相关凭证。
(二)合理确定货值金额。对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有标价的按标价算,有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的按此价格计算;没有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及时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三)做好金额累计计算。对于多次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且未经处理的,需将各次的涉案金额进行累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律师解答
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方式如下:
1.销售金额:指生产者、销售者卖假货拿到手的和按约定即将拿到的全部违法收入。
2.货值金额:没卖出去的假货,按标价或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算;没标价或查不清售价的,让估价机构定。
多次造假售假没处理的,涉案金额累加。准确认定涉案金额,对定罪量刑很关键。
律师解答
结论:
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分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多次行为未经处理涉案金额累计计算,准确认定对定罪量刑重要。
法律解析:
在法律层面,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有明确规定。销售金额涵盖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其中所得是已到手收入,应得是按合同或约定即将获得的收入。对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则按货值金额计算,有标价按标价或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无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委托估价机构确定。并且若多次实施生产、销售行为且未经处理,涉案金额会累计计算。这一认定方式关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轻重。如果对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