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如果要避免涉及开设赌场罪,经营者不应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并使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或者让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
(二)对于网络赌博相关行为,不能建立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获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不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且违法所得不达到3万元以上,不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让其接受投注,不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三)无论何种形式的赌博经营,都不应使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答
1.开设赌场罪入罪无明确金额标准,以下情形属“情节严重”:抽头渔利累计3万以上;赌资累计30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建赌博网站供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3万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3万以上;为赌博网站招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网络赌博。
2.未达“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本罪,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
律师解答
结论:
开设赌场罪入罪不以金额明确界定,未达“情节严重”情形也可能构成本罪,存在多种情形可认定“情节严重”或构成本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认定较为复杂,并非单纯以金额衡量。“情节严重”有多种情形,像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即便未达“情节严重”,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等情况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这表明法律对开设赌场行为进行了多维度的规制,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如果对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律师解答
1.开设赌场罪入罪不以金额为明确标准,但有“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如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达到一定标准,或涉及赌博网站的相关违法所得、招募代理、招揽未成年人参赌等情况。未达“情节严重”,像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等情形也可能构成本罪。
2.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赌博场所及网络赌博平台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开设赌场行为。对于公众,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认清开设赌场罪的危害和后果,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对于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情节,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开设赌场罪不以明确金额作为入罪标准,存在多种情形判定。当出现抽头渔利累计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等情况时,属于“情节严重”。
(2)即使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若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等,同样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提醒:
开设赌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有差异。如涉及相关案情,建议及时咨询以分析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