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而未支付薪酬的行为并不符合国家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含有试用期,意味着在这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薪酬,这无疑会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并无须为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试用期阶段,只有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法律所明文列举的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利单方面解聘劳动者: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素质;第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第三,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