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干了20天不给工资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与用工方虽为临时工关系,但实际已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对于追讨20天工资或劳务报酬,需根据不同关系采取相应措施。
1.若为劳动关系: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责令用工方限期支付工资的权力。在此过程中,要准备好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20天的证据。
2.若为劳务关系:应依据双方约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务合同(如有)、工作成果交付记录以及与雇主的沟通记录等,以此证实对方拖欠20天劳务报酬的事实。
建议在平时工作中就注意留存各类相关证据,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一)确定关系性质
如果和用工方是临时工关系,要先弄清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比如单位给你安排具体工作内容、规定工作时间等;劳务关系则更侧重于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相对比较平等,不存在严格的管理隶属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如果确定是劳动关系,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收集证据: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20天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工作证,它能直接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考勤记录,能显示你具体的工作天数和时间。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力要求用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你的工资。
(三)劳务关系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劳务关系,可这样做:
1.收集证据:在起诉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务合同(要是有的话),这是最直接的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工作成果交付记录,能表明你按照约定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与雇主的沟通记录,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可能会涉及到工作安排、报酬支付等相关内容,都可以作为对方拖欠你20天劳务报酬的证据。
2.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双方之前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
结论:
与用工方为临时工关系时,若形成劳动关系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形成劳务关系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都需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工作20天及报酬被拖欠的事实。
法律解析:
1、劳动关系方面,临时工虽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只要实际为用工方提供劳动,接受其管理和安排,就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大队作为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有权责令用工方限期支付工资,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需准备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
2、劳务关系方面,双方基于平等主体地位达成劳务约定。当出现拖欠劳务报酬情况时,可向法院起诉。为使诉求得到支持,起诉前要收集好劳务合同、工作成果交付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如果在收集证据或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你和用工方虽是临时工关系,实则已构成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若属于劳动关系,可找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能要求用工方在规定时间内把工资给你付了。这时,你得备好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这类能证明你在那干了20天的材料。
2.要是属于劳务关系,那就依据你们双方事先的约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前同样得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务合同(要是有的话)、工作成果交付记录,还有和雇主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能证明对方欠你20天劳务报酬。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临时工与用工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区分二者至关重要。劳动关系下,劳动监察大队是有力的维权途径,其可责令用工方限期付薪。为保障诉求顺利实现,劳动者务必准备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是维权的关键支撑。
2.若是劳务关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可行办法。起诉前收集证据不可或缺,劳务合同(如有)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成果交付记录可证实劳务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雇主的沟通记录也能辅助证明拖欠报酬事实。
提醒:
不同情形下维权途径和所需证据不同,具体案情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