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可以强制清算吗
律师解答
仲裁委的确不具备强制清算的权力,强制清算的职权归属于人民法院。
这是因为仲裁委的核心职能是对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裁决,重点在于公正裁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其角色是居中裁判者。
而强制清算涉及公司在特定事由下的清理工作,如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却未自行组织清算或清算违法等情况时,需由债权人、股东等主体向法院申请,法院依程序指定清算组展开清算,包括清理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法院在其中发挥主导与监督作用,保障清算合法进行。
为避免误解,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仲裁委与法院在这方面的职权划分。相关主体在遇到公司清算问题时,要准确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而非向仲裁委提出不恰当请求。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仲裁委的职责有明确限定,聚焦于平等主体间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通过公正裁决,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这里的纠纷多基于双方事先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2)强制清算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与归属。公司出现特定解散事由且清算存在问题时,需由相关主体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整个强制清算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从指定清算组到监督清算进程,确保清算合法公正。
提醒:
若涉及公司清算问题,需明确区分仲裁委与法院职责,切不可向仲裁委申请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律师解答
(一)首先明确仲裁委与法院在职能上有明确划分。仲裁委处理平等主体间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以裁决争议为主。
(二)强制清算有特定的法定程序,当公司出现特定解散及清算问题时,相关主体要向法院申请。
(三)法院在强制清算中处于主导和监督地位,依法指定清算组开展清理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律师解答
仲裁委没有强制清算的权力,强制清算归法院管。
仲裁委主要处理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是给双方裁决争议的。
强制清算是公司该清算却没好好做时,相关人员向法院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务等。法院主导监督,保证清算合法,仲裁委干不了这事儿。
律师解答
结论:
仲裁委不具备强制清算权力,强制清算职权归属于人民法院。
法律解析:
仲裁委的职责聚焦于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裁决,在双方争议中扮演居中裁判角色。而强制清算有着特定情形与程序,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却未自行组织清算或清算违法时,债权人、股东等可向法院申请。法院会按法定程序指定清算组对公司开展清算工作,包括清理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整个强制清算过程由法院主导并监督,确保合法合规。这一职权分配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与各方合法权益。若你在公司清算或仲裁相关事务上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专业的法律建议与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