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贷款谁还房子归属谁
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贷款及归属的确需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本质上是购买方基于婚前个人财产取得物权,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这样规定既保障了购买方婚前财产权益,也维护了共同还贷方的公平权益。婚后购买的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共同承担,符合婚后财产共同制的理念,法院按原则判决也能最大程度实现公平。
针对不同情况有如下建议:
1.婚前购房一方,应保存好购房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明确个人财产范围。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可与对方协商做好记录,便于后续可能的补偿计算。
2.婚后购房夫妻,在协商房产归属时,要综合考虑经济状况、抚养子女需求等因素。若协商无果诉诸法院,要提供能证明自身权益需要照顾的证据。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从物权角度,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其为所有权人。而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在法律上形成一种共同财产的投入关系。所以房产归购买方,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基于公平原则,需给予对方补偿。
(2)婚后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要件。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的收入等用于购房,所以房产是共同财产,贷款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协商优先,协商不成法院依据相关原则判决。
提醒:
离婚涉及房产贷款及归属,保留好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确定方案。
律师解答
(一)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建议在离婚时,双方先核算清楚婚后共同还贷的具体金额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计算可能较为复杂,可以找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或律师帮忙核算。这样能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补偿金额。
(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双方要先自行协商房产归属,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准备好与房产相关的各项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方便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子通常归购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离婚时按规定,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婚后买房的情况。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没还清的贷款是共同债务,需双方一起偿还。离婚时先协商房子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时房子贷款及归属分婚前婚后情况处理,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购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的一般是共同财产,贷款共同偿还,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因房产是购买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归购买方,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双方共同付出,所以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自然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先协商房产归属,协商不了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公正判决。如果大家在离婚房产及贷款问题上有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