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人头钱”在离婚诉讼分割时,需依据其性质和归属判断。若基于一方个人身份获得且专款专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按家庭人口分配给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则属家庭共有财产。
2.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人头钱”,离婚时要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一般均等分割。像拆迁补偿按人头计算的,夫妻份额应共同分割。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人头钱”。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人头钱”性质不同,在离婚诉讼中的分割方式也不同。若基于夫妻一方个人身份获得且专款专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若“人头钱”按家庭人口分配给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一般均等分割。例如拆迁补偿按人头计算,夫妻应分割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于“人头钱”分割,夫妻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提醒:
处理“人头钱”分割时,要注意收集证明其性质和归属的证据。不同家庭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明确“人头钱”性质归属,若基于一方个人身份获得且专款专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按家庭人口分配给夫妻及家庭成员,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二)对于家庭共有财产性质的“人头钱”,离婚时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一般均等分割。
(三)双方先尝试协商分割“人头钱”,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解答
1.“人头钱”即按人口分的款项,离婚分割时要先明确其性质归属。若基于一方个人身份获得且专款专用,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若“人头钱”按家庭人口分给夫妻及成员,属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一般均等分割,像按人头算的拆迁补偿,夫妻份额应共同分。
3.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诉讼中“人头钱”分割需先明确性质和归属,若属个人财产则不分割;若属家庭共有财产,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后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人头钱”性质决定其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若基于夫妻一方个人身份获得且专款专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按家庭人口分配给夫妻及家庭成员,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先析出夫妻共有部分,一般均等分割,像按人头计算的拆迁补偿,夫妻份额应共同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人头钱”分割,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在离婚涉及“人头钱”分割等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