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出售房屋行为,代理行为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对其生效。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行为对其无效,由行为人担责。若相对人有理由信其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履约后可追偿。
3.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代理无权限,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撤销后能请求行为人赔偿,赔偿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的获利。
律师解答
1.无权代理出售房屋处理方式有多种。若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对其产生效力,这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使交易能按双方意愿继续进行。
2.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该行为对其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先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这既保护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也避免被代理人无端受损。
3.若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合同撤销后,善意相对人可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害,赔偿范围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利益,保障了善意相对人的权益。
建议被代理人谨慎确认代理行为,避免追认风险;相对人交易时仔细核实代理人权限,降低损失可能。
律师解答
结论:
无权代理出售房屋,被代理人追认则代理行为有效,合同对其生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行为对其无效,由行为人担责,构成表见代理的被代理人先履约再追偿;善意相对人不知无权代理时有撤销权,撤销后可要求行为人赔偿,赔偿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的利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代理需有合法授权。无权代理出售房屋的不同处理方式体现了对各方权益的平衡保护。被代理人的追认决定了代理行为的效力走向,保障其对自身事务的决定权。表见代理制度则是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维护交易安全。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及赔偿请求权,确保其在不知情情况下的合法权益。若遇到无权代理出售房屋的纠纷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出售房屋行为时,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约束力,意味着被代理人需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2)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该行为对其不发生效力,责任由行为人承担。不过,若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依旧有效,被代理人要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
(3)对于不知且不应知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善意相对人,拥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合同被撤销后,善意相对人能请求行为人赔偿所受损害,但赔偿范围不能超出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得的利益。
提醒:在房屋交易中要仔细核实代理人权限,若遇到无权代理情况,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律师解答
(一)当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出售房屋行为时,认可该代理行为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会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被代理人需履行合同相关义务。
(二)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此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由进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责任。若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依旧有效,被代理人要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
(三)若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作为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合同撤销后,善意相对人能请求行为人赔偿所受损害,不过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其所能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