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司法实践中人均赌资认定要准确且全面。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如筹码、现金等都算赌资,参赌人员临时存放他人处事后获取的赢取财物也属于赌资。计算时用现场查获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若有证据证明曾赢取财物,供述一致则计入总赌资,供述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网络赌博中虚拟财产按与法定货币兑换比例折算后计算。
2.为准确认定人均赌资,执法人员需仔细全面地收集现场证据,包括对临时存放财物进行核实。对于参赌人员赢取财物的供述要认真审查,确保认定的公平公正。在处理网络赌博案件时,及时了解虚拟财产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信息,保证折算的准确性。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像筹码、现金等,都属于赌资范畴。参赌人员临时存放他人处事后获取的赢取财物,同样算赌资。
(2)计算人均赌资,用现场查获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
(3)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曾赢取财物但现场未查获,且参赌人员对赢取数额供述一致时,可将该赢取数额计入总赌资计算人均赌资;若供述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4)网络赌博中,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按与法定货币兑换比例折算为赌资后计算人均赌资。
提醒:参与赌博违法,认定赌资方式复杂。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明确赌资范围:现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如筹码、现金等算赌资,参赌人员临时存放他人处事后获取的赢取财物也属赌资。
(二)计算人均赌资:用现场查获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
(三)处理曾赢取财物情况:参赌人员对曾赢取数额供述一致,计入总赌资算人均赌资;供述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四)网络赌博处理: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按与法定货币兑换比例折算为赌资后计算人均赌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里虽未明确赌资认定方式,但表明对赌博及赌资较大行为进行规制,侧面印证上述赌资认定方式的合理性。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里,人均赌资认定方式如下:
一是现场查获的赌博款物,像筹码、现金等,以及参赌者临时存放后再取的赢取财物,都算赌资。
二是计算人均赌资时,用现场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若有证据证明参赌者曾赢钱,且供述一致,可将赢取数额计入总赌资;供述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三是网络赌博中,虚拟财产按与法定货币兑换比例折算赌资后算人均。
律师解答
结论:
司法实践中,人均赌资认定方式多样,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算赌资,参赌人员临时存放的赢取财物也属赌资,用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计算人均赌资,曾赢取财物按供述情况处理,网络赌博虚拟财产折算后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赌博行为是被禁止的,准确认定赌资对于处罚赌博行为至关重要。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不管是筹码还是现金,都是直接用于赌博活动的财物,自然应算入赌资。参赌人员临时存放赢取财物的行为,本质上这些财物还是赌博所得,所以也属于赌资范畴。在计算人均赌资时,合理的方式就是用总赌资除以实际参赌人数。对于参赌人员曾赢取的财物,根据供述情况处理,供述一致就计入,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平性。网络赌博中虚拟财产折算后计算,也是为了适应新型赌博形式。如果大家在赌博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