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能出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认定书的主体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认定。
法律解析:
合同效力认定属司法权范畴。当当事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可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对合同是否无效作出判决;二是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按仲裁程序审理后作出裁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权力。若大家在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仅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此权力。这是因为合同效力认定属于司法权范畴,需专业司法程序和法律依据支撑。
(2)当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疑,认为存在无效情形时,如一方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等,可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二是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按程序审理后作出裁决。
(3)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权力,其作出的认定不具法律效力。
提醒:
若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疑,应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切勿轻信其他主体的判断。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能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
合同效力认定属于司法权力。
2.若对合同效力有争议,觉得合同无效,像一方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等,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3.若合同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会按程序裁决。
4.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认定合同无效的权力。
律师解答
能出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认定书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效力认定属于司法权范畴,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此权力。当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疑,认为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无效情形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若要走诉讼程序,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合同是否无效的判决。
2.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会按仲裁程序审理后作出裁决。
律师解答
(一)若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有争议且认为合同无效,可收集如欺诈胁迫证据、恶意串通相关材料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若合同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其按仲裁程序审理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条虽针对重大误解,但也体现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对民事行为效力认定并作出处理的权力,侧面反映只有这两个主体能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行认定。